1月17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了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拟通过名单(第一批),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0日。
根据公示,18家园区拟通过第一批复核,分别是建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头大小门临港石化产业区、南浔经济开发区菱湖化工园区、德清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桐乡市洲泉镇化工集聚区、桐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生物产业园化工集聚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常山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江山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天台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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