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punica granatum l.)属于石榴科石榴属的落叶灌木或乔木,其营养丰富,种子含糖17%以上,维生素c含量是苹果的2倍;除鲜食外,还可加工成饮品。石榴具有抗性强、结实早、耐贮运等优点,兼有食用、药用和观赏价值。石榴原产于伊朗、阿富汗及中亚一带,由于石榴适应性强,在世界各地都有广泛分布。中国已有2,000多年石榴栽培历史,目前,我国石榴种植面积已经超过原产国伊朗成为世界第一,达到175万亩,形成了以四川会理、云南蒙自、陕西临潼、河南荥阳、山东枣庄、安徽怀远、新疆叶城、河北石家庄为中心的八大石榴传统栽培区。我国石榴产量位居全球第一,超过100万吨,但不足全国水果总产量的1%,无法满足鲜食和深加工市场需求,石榴成为我国重点发展的水果之一。
通过在石榴产区调研发现,石榴的病虫害防治存在果园管理粗放,防控手段单一,登记农药品种少、生产中“无药可用”等问题。结合调研及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等相关信息,本文统计分析了我国石榴上农药登记施用情况,归纳了目前石榴用农药产品登记问题,并根据结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指导石榴生产用药提供技术支撑,满足消费者对于石榴质量安全的要求。
1 我国石榴病虫害发生情况
据近几年文献报道,我国石榴产区的主要病虫害有石榴干腐病、炭疽病、褐斑病、霉污病、石榴蚜虫、桃蛀螟、黄刺蛾、花窗蛾、榴绒粉蛾、咖啡木蠹蛾等。根据全国农技中心统计,2022年我国石榴发生的病虫害主要有枯萎病、褐斑病及棉蚜、蓟马4种,具体发生情况见表1。
表1 我国石榴病虫害发生情况
注:发生程度1级表示轻发生,病虫零星发生;发生程度2级表示偏轻发生,不防治可造成零星危害。
2 我国石榴用农药登记现状
2.1 农药产品数量
经查阅“中国农药信息网”行业数据,截至2023年10月31日,我国现有农药登记产品约4.5万个,有效成分751个。其中,在有效期内可用于石榴上的农药仅有8个有效成分,67个农药产品,占农药登记产品总数的0.15%。
2.2 农药登记品种结构
石榴上登记的农药主要有3个类别,其中杀虫剂48个、杀菌剂18个、植物生长调节剂1个,分别占登记总数的71.6%、26.9%、1.5%,没有除草剂登记。从有效成分来看,共有苯醚甲环唑、嘧菌酯、除虫脲、对氯苯氧乙酸钠、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简称“甲维盐”)、苦参碱、戊唑醇8个有效成分,根据《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2020),其中苦参碱在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内,苯醚甲环唑、嘧菌酯、除虫脲、甲维盐、戊唑醇5个有效成分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内,清单内的有效成分(6个),占所有有效成分(8个)的75%。登记最多的产品是用于防治石榴桃蛀螟的甲维盐,有26个,占登记总数的38.8%。已登记的石榴用农药中,单剂65个,占登记总数的97.0%,二元复配制剂2个,占登记总数的2.9%。
2.3 农药剂型
目前,石榴用农药登记的剂型有5种(图1),包括水分散粒剂(28个产品)、悬浮剂(18个产品)、水乳剂(12个产品)、水剂(8个产品)、可溶液剂(1个产品)。登记用药都为新型剂型,具有防治效果好、节省有效成分用量、提高施药工效、减轻劳动强度、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对非靶标生物的风险、提高对施药人员的安全性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优点。
图1 石榴用登记农药剂型
2.4 农药使用
目前,我国登记的石榴用农药共针对7个防治对象(图2),基本能覆盖调研报道的主要病虫害。其中,防治石榴桃蛀螟的产品最多,占45%,有30个登记产品,但有效成分仅有2个,分别是甲维盐和除虫脲。其余6个防治对象都仅有1种有效成分登记。石榴用农药登记产品均为喷雾使用,操作简便,喷施技巧易于掌握。
图2 石榴用登记农药防治对象占比图
2.5 石榴用农药登记其他情况
目前,石榴用农药的登记企业一共有55家,其中,境外企业2家。产品登记数量前三的省份为:陕西(16个)、河南(14个)、山东(9个)。石榴用农药登记产品均为低毒产品,其中,生物农药产品8个,占全部产品的11.9%。
3 石榴病虫害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登记产品单一,无法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石榴用农药登记产品数量有67个,但有效成分仅有8个,在石榴实际生产使用农药时,可选择产品不多,尤其是石榴园中发生蚜虫、绿盲蝽这类易产生抗性的虫害时,没有可交替使用降低农药选择压的产品。在此情况下,有存在超范围施用其他农药的情况发生,易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与其他小宗作物类似,石榴用农药登记数量与实际生产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受到农药管理部门的关注并开始着手解决。2020年,由陕西省农业检验检测中心组织26家企业开展联合登记试验,并于2023年6月顺利取得26个产品在石榴桃蛀螟上的登记,解决了石榴生产中无药可用的难题。开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药联合试验是解决小宗作物用药登记不足的有效方案,在今后的工作中,农药管理部门应该结合作物生产实际,继续鼓励支持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工作。
3.2 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在石榴生产过程中,个别农户为了降低用药成本,盲目追求防治效果,违规使用甲拌磷等禁限用有机磷农药,制成药棉或药泥防治石榴桃蛀螟,给石榴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是要通过监管手段,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加强对甲拌磷等禁限用有机磷农药的监管;二是要加大对农户的普法教育和科学用药技术培训指导,使农户知道违规用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要加强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管,从而保证石榴质量安全。
3.3 用药水平不高,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
石榴在我国种植历史悠久,近年来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新品种不断涌现,病虫害发生的种类和程度也与传统品种不同,传统的防治手段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通过调研部分果园发现,在果园杂草、采后储藏病虫害、疏花保果等方面,农药产品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希望农药管理部门能围绕产业发展特点开展调研,紧盯石榴产业发展的需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短缺农药的登记,解决生产实践中的燃眉之急。
3.4 防治手段单一,不能明显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化学防治仍然是防治石榴病虫害发生的首选。农药登记和科学用药习惯培养都是一个长期过程,在石榴用药登记短缺的现状下,开展多种防治手段并用,引入更多的植保措施,解决石榴园病虫害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农药管理部门可以联合更多部门,积极开展石榴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形成简单易行的操作规程并推广应用,为石榴产业的发展贡献更全面的技术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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