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意见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拟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
自2022年3月1日起,发证机关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禁止生产。自2024年3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现对以上淘汰措施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农药管理司。
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传 真:010-591918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1日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凯发k8国际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